【02.22 – 03.12】109-2學生社團定期規劃統籌(含校外技藝老師)經費申請

一、申請期程及繳件地點
    
110222日起至3121700(上班時間),備齊申請文件送交課外活動組辦公室。

二、申請文件, 請詳閱本公告附加檔
    
申請須知∣109-2定期規劃統籌(含校外技藝老師)
    
申請須知∣ 技藝指導老師聘任&補助

三、注意事項
   (一)提醒您,依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第三條「各社團純係同學間聯誼、參觀、遊覽或娛樂性之活動,不予補助。」
   
(二)核銷期限:110/07/26(一)1700,逾期不得辦理核銷。 依據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辦理。
   (三)如有疑問,可洽詢課外組各社團輔導哥姐。


 、 110年寒假統籌核銷資訊:
 
    (一)於本校E化帳務系統報帳,部門代碼請輸入「110TA503」、購案編號請輸入「T110A5030004」。
    (二)核銷期限:110322日(一)1700,逾期不得辦理核銷。


五、法規依據
   (一)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
   (二)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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